今天上午就听写字楼物业的工作人员说”楼里的XX公司倒闭了,真可惜" 中午我外出吃饭的时候,在走廊上看到,走廊尽头的那家排场做的非常大的公司的灰色LOGO墙上好像没有字了,于是,走近一看,里面已经在打包搬东西了。考虑到之前他们家就三两个员工上班,且上班时间不开灯,我就意识到他家经营情况不太好了,没想到这么快就不行了。
我有时会在写字楼里不同的楼层转一转,通过查看不同楼层的企业,你会发现,很多办公室的公司一直是换来换去,像今年疫情影响经济,写字楼里很多规模大一点的公司、学校都黯然离场了。中国的小企业普遍寿命就几年,非常短,很多时运不济的企业,撑不了一两年就关门了。我一直建议企业面对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,一定要及时催款,不要拖拉,因为你拖,等不来好的结果,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,款越来越难催。现在这行情下,讲诚信,能在企业有钱时及时还供应商款的企业主太少了,如果有那样的人,真的应该给他发一朵小红花,好好表扬一下。现在的债务方企业主,有钱了想着是投入再生产获得更多的利润,没钱了,自然更不会想办法去还钱。
有朋友问我,企业欠款好收,还是个人欠款好收,他要不要把企业欠款转成债务方公司老板的个人欠款?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来分析,如果债务方企业没有资产,没有偿债能力,债务方企业主有钱且有还款意愿,可以考虑转。如果判断债务转移是债务方做的局,那还是不要转了。企业的法人身份是一个法定的概念,企业的注销就相当于人类个体的死亡。人死账清,同样,你很难向已注销的企业去催款。在此,只讨论这个债务方主体本身的问题,其它比较深奥的法律问题探讨在此不展开,因为日常催款维权,也要考虑采取的手段的成本问题(像诉讼,有诉讼费、差旅费、律师费、债权方的时间成本等),那些需要探讨的法律学术问题,日常催款业务用不到,杀鸡不会用牛刀。
日常企业应收账款管理,及时清欠,趁热打铁,不要等债务方日暮西山了再着急,不要等债务方公司注销了再去后悔,把握当下,努力去催款。另外,催款不要过于担心得罪客户,我们公司在执行催款政策时,算是比较"刚"的,也遇到过客户抱怨“没见过你们这样的公司”,我反馈给老板后,老板就说,“我们帮客户收回欠款后,不能再调过头找客户催收佣金,及时付款就是我们公司合作的规矩,对于不守规矩的客户,不合作也不可惜。” 事后证明,我老板是对的,客户的抱怨只是一时的 ,他们还是认可我们的催款能力和服务水平,尽管发生过不愉快,但客户还是会继续选择跟我们合作,我们也没有因为收款而失去过客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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